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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讲坛·以案说法,谈谈女生的自我保护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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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入青春期的女生正处于“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的时期,这是生命中最灿烂的花季,是最美好的时光。但青春期也是人生的一段“高危期”,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有发生。而女生受伤害的案件也占一定的比例。因此,面对社会复杂的环境,女孩子一定要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2008年5月28日下午,我校特别邀请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优秀讲解员徐英警官作客“金盟讲坛”,做“东方讲坛·以案说法,谈谈女生的自我保护”法制教育讲座。初一、初二年级全体女生在主会场聆听报告。
  徐英警官通过大量的案件向学生分析犯罪分子的心理特点和犯罪类型。其中包括侵财类、侵犯人身安全类和性侵犯。当女性遇到人身威胁时,首先应该冷静下来,非常镇静地运用智慧保护自己;女性在人际交往时要自尊、自爱,要有一定的防范意识。爱惜生命、珍惜年华、保护自己,当处于花季的我们遭到侵犯时,我们应该那起法律的武器牢牢捍卫自己的尊严!
文章录入:rachel    责任编辑:tian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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